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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房养老 路在何方

观念之困:靠儿不靠房仍是主流观念

“以房养老”的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。“但存方寸地,留与子孙耕,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家庭太多情感,多数人是过不了‘观念坎’。”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如是说。“以房养老”作为舶来品,在英法等国家之所以流行,与高遗产税有关。人们在“以房养老”和“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”之间较容易作出选择。但在我国现行税制下,人们没有动力。上海民政部门调查则显示,高达90%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,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%。如此看来,转变观念仍道阻且长,任重道远。[详细]

保障之困:养老机构一床难求 无处养老?

对于赞同“以房养老”模式的老年人,方式不是问题,保障才是障碍。“养老产品缺乏是以房养老推行的最大障碍。” 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傅旻如是说。民政部的数据显示,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,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。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,“养老前景不明朗,没有老人愿意拿着养老钱冒险。”[详细]

操作之困:金融保险业务割裂 不愿做养老业务?

“以房养老”实则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,牵涉到保险、银行等金融机构。但现实是银行保险业无规可依、风险顾虑,及业务各自为营为最大障碍。中信银行于去年推出“以房养老”按揭贷款业务,是国内较早试点“养老按揭”的银行。但该业务推行以来在深圳、合肥等多地交易量为零。一位评估人员说:“不是没有热情做,而是现在缺乏统一平台,业务割裂太严重。”一位保险公司高管则称:“如果国家能给我们一个政策,允许保险业做按揭贷款业务,那么我们还是可以做的。”[详细]

政策之困:70年有限房屋产权是个大问题

国务院目前只是提出了一个“意见”,还没有形成具体政策方案。70年产权将是很大的问题。老人把房产抵押出去时,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本就不多了,如果再经二三十年老人身故,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。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,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,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。因此,70年过后房子的产权如何规定?是否要补交土地出让金、税费?这些都需要明确的政策,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。[详细]

来源:中国公益先锋-传播正能量,有我必先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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